3月27日,《快遞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發布,并于5月1日起施行。
細心的人士可能已經注意到了,《條例》共48條,比去年7月國務院發布的,《快遞暫行條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相比多了兩條。
記者將《條例》與《征求意見稿》進行了詳細對照后發現,不僅僅是多了兩條。
這些變化,你需要知道!
變化一:與《征求意見稿》相比,增加了保障快遞行業安全的內容。
《條例》在“第一章總則”的第七條增加了“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在“第四章快遞服務”中增加了“遵守禁止寄遞和限制寄遞物品的有關規定”;
在“第五章快遞安全”中增加了“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或者接受委托的第三方企業應當使用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的安全檢查設備,并加強對安全檢查人員的背景審查和技術培訓;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或者接受委托的第三方企業對安全檢查人員進行背景審查,公安機關等相關部門應當予以配合。”
大家應該注意到了,與《征求意見稿》相比,《條例》增加的這些內容,都與快遞行業安全息息相關。快遞企業發展,要立于足守住安全這條底線,這也是行業實現高質量發展的基石。
變化二:與《征求意見稿》相比,增加了發展農村快遞的內容。
《條例》在“第二章發展保障”這一部分增加了“國家支持和鼓勵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在農村、偏遠地區發展快遞服務網絡,完善快遞末端網點布局。”
今年的中央1號文件提到了“重點解決農產品銷售中的突出問題”。而受制于各種因素,農村末端網絡一直是制約農產品上行的難點和突出問題。《條例》中“快遞末端網點無需辦理營業執照”的條款,不就是一項支持舉措么?
變化三:與《征求意見稿》相比,增加了政府保障快遞業合法權益的內容。
《條例》在“第二章發展保障”這一部分還增加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促進快遞業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完善相關配套規定,依法保障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及其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
快遞業高質量發展,人才是關鍵。由于行業的特殊性,快遞從業人員的待遇保障,一直也是各方關注的焦點。讓行業從業者有更好的利益保障,才能吸引更多的人才進入快遞行業。
說完變化,再來看看《條例》能保障你的哪些權益?為快遞企業帶來哪些利好?畢竟,現如今的快遞,幾乎與空氣和水一樣,是生活的必需品。
這些權益,你需要知道!
(1)防止索賠時相互推諉。消費者寄遞異地包裹,包裹出現破損甚至丟失。消費者索賠時,兩地都推卸責任。
針對快遞網絡化服務的特點,《條例》規定,用戶的合法權益因快件延誤、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而受到損害的,用戶可以要求該商標、字號或者快遞運單所屬企業賠償,也可以要求實際提供快遞服務的企業賠償。
《條例》還鼓勵保險公司開發快件損失賠償責任險種,鼓勵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投保。
(2)防止投訴處理無限期拖延。消費者投訴被受理后,以各種理由拖延,遲遲不給消費者明確的處理結果,最后往往不了了之。
《條例》規定,用戶對快遞服務質量不滿意的,可以向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投訴,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自接到投訴之日起7日內予以處理并告知用戶。
(3)防止客戶信息泄露。消費者的個人信息通過快遞渠道泄露,早已不是什么新聞。為此,《條例》從多個層面保護用戶信息安全。
如《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建立快遞運單及電子數據管理制度,妥善保管用戶信息等電子數據,定期銷毀快遞運單,采取有效技術手段保證用戶信息安全。
再比如《條例》要求,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對寄件人身份進行查驗,并登記身份信息,但不得在快遞運單上記錄除姓名(名稱)、地址、聯系電話以外的用戶身份信息。這是防止快遞運單上記錄不必要的信息,以減少個人信息泄露的風險。
(4)保障節假日享受正常的服務。消費者應該有這樣的經歷,每逢節假日,特別是春節,一些快遞企業的派送時效就大打折扣。而正常服務的公司,通常會提高資費標準或加收費用。
針對這種情況,《條例》一方面鼓勵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在節假日期間根據業務量變化實際情況,為用戶提供正常的快遞服務;《條例》另一方面要求,企業向社會公告暫停快遞服務的原因和期限,這將有助于消費者建立合理的消費預期。
這些利好,你需要知道!
(1)設立末端網點只需備案。有快遞企業人士曾向記者抱怨,設立分支機構審批時間過長:總部向國家郵政局提出申請,國家郵政局向省郵管局征詢意見,省郵管局再向地市郵管局征詢意見,地市郵管局進行實地檢查后,再將意見逐級反饋到國家郵政局。這些手續不僅耗時而且產生大量的人力成本。
《條例》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可以根據業務需要開辦快遞末端網點,并應當自開辦之日起20日內向所在地郵政管理部門備案。快遞末端網點無需辦理營業執照。《條例》明確了快遞末端網點的法律地位,規定進行屬地的事后備案。
(2)企業用地難或將得到緩解。2017年我國快遞業務量突破400億。行業快速發展讓企業痛并快樂著。場地難找,場地價格貴的問題愈發突出,制約了企業發展。
《條例》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快遞業發展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在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統籌考慮快件大型集散、分揀等基礎設施用地的需要。
(3)破解車輛上路難,停靠難,進小區難。這些問題困擾快遞企業多年,記者就不多說了。
《條例》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和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協調配合,建立健全快遞運輸保障機制,依法保障快遞服務車輛通行和臨時停靠的權利,不得禁止快遞服務車輛依法通行。
不過,《條例》也提出依法規范快遞服務車輛的管理和使用,“對快遞專用電動三輪車的行駛時速、裝載質量等作出規定,并對快遞服務車輛加強統一編號和標識管理。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對其從業人員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培訓。”
針對進小區難的問題,《條例》規定,企業事業單位、住宅小區管理單位應當根據實際情況,采取與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簽訂合同、設置快件收寄投遞專門場所等方式,為開展快遞服務提供必要的便利。
這些方向,你需要知道!
北京郵電大學郵政發展研究中心主任趙國君,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條例》作為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條例》在立法位階上,僅低于《郵政法》。《條例》以促進快遞持續健康發展為重點,制定了內容豐富的制度安排。
在快遞行業由增量轉向存量競爭的進程中,企業不僅要通過提質增效深挖存量,還需要謀求新的業績增長點。這也是《條例》的一個重點,從制度上給予保障。
(1)多產業協同發展。《條例》第十五條指出,國家鼓勵快遞業與制造業、農業、商貿業等行業建立協同發展機制,推動快遞業與電子商務融合發展,加強信息溝通,共享設施和網絡資源。
(2)發展跨境業務。《條例》第十六條指出,國家鼓勵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依法開展進出境快遞業務,支持在重點口岸建設進出境快件處理中心、在境外依法開辦快遞服務機構并設置快件處理場所。海關、出入境檢驗檢疫、郵政管理等部門應當建立協作機制,完善進出境快件管理,推動實現快件便捷通關。
(3)應用先進技術。《條例》第十二條指出,國家鼓勵和引導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采用先進技術,促進自動化分揀設備、機械化裝卸設備、智能末端服務設施、快遞電子運單以及快件信息化管理系統等的推廣應用。
這些紅線,你需要知道!
權利與責任是一枚硬幣的正反兩面,缺一不可。
《條例》支持快遞行業發展的同時,也進一步明確了快遞行業中一些違法違規的行為,并提高了懲處力度。
記者注意到,《條例》明確提出的處罰措施中,罰款算是常規操作,最嚴格當屬吊銷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這應當引起快遞企業的重視。
《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情節嚴重的,可能被吊銷經營許可證。
(1)冒領、私自開拆、隱匿、毀棄、倒賣或者非法檢查他人快件,或者非法扣留快件的;
(2)未按照規定建立快遞運單及電子數據管理制度;
(3)未定期銷毀快遞運單;
(4)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快遞服務過程中知悉的用戶信息;
(5)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用戶信息泄露的情況,未立即采取補救措施,或者未向所在地郵政管理部門報告;
(6)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在經營活動中有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
轉自:第1物流